商标注册禁用词有哪些?90% 企业踩坑,因它反复被驳回

2025-08-25 05:05:41 3799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:

带有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国歌、军旗、军徽、军歌、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以及与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、标志、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、图形相同的; 例如: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人民大会堂”等。

与外国的国家名称、国旗、国徽、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; 例如:“美国”、“联合国”等。

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; 例如:“世界卫生组织”、“红十字会”等。

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; 例如:“QS认证”、“3C认证”等。

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。

地理名称: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;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例如:“北京”、“上海”、“纽约”等。

带有欺骗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,直接表明产品特性的词语;比如纯净不能用于矿泉水,纯肉不能用于烤肠,快速,不能用于物流,保暖不能用于服装。全天然有机零添加这些词语更是不能用。